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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申领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财政奖补的通知
2024-05-09 15:53:45
来源: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阅读数:
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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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全面做好《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州级财政奖补的集中兑现工作,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甘委办〔2023〕20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流程

(一)对开通农村寄递物流线路,且持续稳定运营12个月以上的民营寄递物流企业,每年按农村业务投递量给予 0.5元/件、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

申报对象:在甘孜州内注册的民营企业。

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书面申请材料;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7寄递物流业务车辆资产证明;8.寄递物流业务人员信息资料。9.寄递物流仓运转系统相关资料;10.寄递物流单量证明材料(流转快件清单、快递三联单、菜鸟溪鸟等后台单量数据表)。

申报流程:1.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申报;2.县商务、县财政等部门初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原件(一企一份)(附件1)报州商务合作局;3.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对申报资金进行审核并公示后报州财政局;4.州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州政府审批后兑现奖补资金。

联系人员:口岸与物流科,格桑旺堆18608360904。

(二)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创业创新活动,对产业进行全链路数字化赋能,打造新型产业形态,对严格遵守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实现年线上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申报对象:在甘孜州内注册的民营企业。

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书面申请材料;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4.申报企业电商平台网店注册信息,对应网店当年度后台销售数据及所在类目的销售证明;3.申报企业银行流水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1.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申报;2.县商务、县财政等部门初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原件(一企一份)(附件2)报州商务合作局;3.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对申报资金进行审核并公示后报州财政局;4.州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州政府审批后兑现奖补资金。

联系人员:服务业发展协调科,周燕鸿18783614009。

(三)对引进符合我州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农牧类或中藏医药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文旅类或商贸物流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其在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对象:在甘孜州内注册的民营企业。

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书面申请材料;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流程:1.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申报;2.县商务、县财政等部门初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原件(一企一份)报州商务合作局;3.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对申报资金进行审核并公示后报州财政局;4.州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州政府审批后兑现奖补资金。

联系人员:项目促进科,林央巧18990481610。

二、监督管理

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州级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各县(市)务必严格开展奖补申报工作,对申报主体虚报材料骗取奖补资金、挪用奖补资金的,州级相关部门将依法追回奖补资金,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工作要求

州级财政奖补申报工作涉及多个行业和主体,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务必于4月2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州商务合作局相关科室,州商务合作局审核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州财政局。各县(市)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效应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