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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印发《全州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 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4-03 17:13:34
来源: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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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海管委、亚管局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全州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年3月1日

 

 

 

 

 

 

全州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商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发生重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按照州安委会、州消安委《关于印发甘孜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安委〔2024〕6号)部署,州商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州商务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批示要求,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时刻紧绷安全弦,紧盯商务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了解现阶段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查“六大”行动,全面排查商务领域“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基层末端传压机制,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涉及商务领域的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小美容洗浴等场所。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研究“九小场所”中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小美容洗浴等场所科学管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压实产权人和经营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和消防等部门,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查处4类场所无照经营行为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商业、仓储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和集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等场所。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机关和消防等执法部门,结合“九小场所”统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依法开展检查和监督执法、督导。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展会,消费促进活动等场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4.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缺少防火分隔。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或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与冷库或仓库防火分隔不完善。

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29日前)。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落实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专题部署发动,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重点针对“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六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重点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要统筹冬春火灾防控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属地实际,分地区、分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挂牌、曝光、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密切配合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通报问题症结,并针对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限时整改销号。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四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迅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通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专家检查、行业联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准确掌握本行业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整治、逐一销账。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尤其对于商贸流通企业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占堵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要聚焦“四类”商务领域重点场所,突出抓好经营场所业主、员工等人员培训,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企业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形成震慑效应。

(六)集中开展大督查行动。州安委会已成立综合督导组下沉到各县(市)开展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并要求各地也要成立督查组。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参与到属地内的督查工作中去,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查情况,真正起到督查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出现。要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将商务领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形成上下协同、逐级对应、层层防控的整治责任体系。要强化系统治理和源头管控,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

(三)加强督查问效。要将此次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查,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州安委会已将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纳入督导重点内容,主要督导核查各地风险隐患排查掌握情况、责任分解情况和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于3月8日前上报,并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20日前报送州商务局市建科。

联系人:洛松翁姆,联系电话:15520735682,邮箱:16875352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