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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全州商务领域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02-29 11:12:08
来源: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阅读数:
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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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海管委、亚管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12月25日省、州防灾减灾工作会议部署,全州房屋抗震设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议要求,结合全州商务领域实际,制定《全州商务领域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州商务领域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督促相关企业报送附件1,收集后每周五前上报至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建科。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全州商务领域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州省自建房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州商务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本着“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原则,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及工作重点

梳理清楚各县(市)商务领域业务用房酒店、饭店、商场、超市、餐饮、二手车交易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自建房或租赁而来的业务用房,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要严格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标准开展全面排查。积极对接住建部门和县领导小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住建部门会对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要把该工作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并积极开展并做好相关台账和记录,确保工作开展到位,不流于形式。

三、整治内容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针对商务领域自建房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擅自拆除承重结构、违规夹层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停止建设或拆除,引导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或完善相关许可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既有违法建设自建房,通过限期拆除、完善相关手续等措施,分类进行处置;对违法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自建房,要通过房屋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坚决撤离人员,及时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重点排查。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对商务领域商场、超市、餐饮、二手车交易等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并配合住建部门组织产权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做到“有重点检”。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对商务领域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全覆盖摸排,做到“无死角排”;完成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24年1月31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改”。

(三)持续巩固提升。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自建房整治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做到“无例外管”。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前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摸清底数,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兜住房屋建筑安全底线。

(二)抓实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商务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基础上,加强与部门、乡镇(街道)的联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和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产权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有条件的县(市)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存在隐患的要做到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加固的一律加固、该避让的一律避让,并做好改前、改中、改后图片等档案资料。同时,要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对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约谈。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州商务合作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评估。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务领域相关企业经营用房的安全巡查和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发现房屋使用安全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通过畅媒体等渠道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层层压实工作职责,可借鉴清单制管理的方式,建立起工作清单和责任人清单,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要联合住建等部门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建立、完善商务领域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附件1—1:甘孜州公共建筑(含住宅小区)抗震设防排查问题清单                       

附件1-2

甘孜州公共建筑(含住宅小区)抗震设防排查问题清单

县(市、委):                  审签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产权人

(使用人或小区名称)

房屋地址

问题类型

整治措施

整治措

施时限

整改

责任人

整治

进度

备注

工程措施

管控措施

避让搬迁

对整治措施进行具体描述





























































备注:1.审签人为县(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2.问题类型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构造措施、擅自加层及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等安全,请对应填写;3.整治措施为工程措施、管控措施、避让搬迁,请在对应栏中打,并对整治措施进行描述;4.针对问题类型采取的整治措施时限为2024年1月31日前5.请务于每周一中午12点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