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商合函〔2023〕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不断壮大规上服务业企业队伍,现就做好2023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振发展信心。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甘孜州企业升规上限激励措施》(甘办发〔2022〕81号)、《甘孜州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甘府发〔2023〕6号)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让服务业企业知晓政策、弄懂政策、用好政策,提振发展信心,切实增强升规入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培育对象。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学习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重点在物流运输、劳务派遣、居民维修、商务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下功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并依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标准(见附件1),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至少筛选2户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作为规模以上服务业重点培育对象,于4月25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上报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做好跟踪服务,确保顺利入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统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时解决对企业升规升限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开展以政策落实、创新创业、进规指导、转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服务,全面做好重点培育对象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目标任务。
附件:
1.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标准
2.2023年甘孜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对象名单
甘孜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6日
(联系人:金卓,联系电话:17628042517,邮箱:371265782@qq.com)
附件1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标准
一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
二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三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
附件2
2023年甘孜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对象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县(市) | 企业名称 |
注册 时间 |
所属行业 | 上年度经营 收入(万元) | 法人 | 联系 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