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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商务合作局 甘孜州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甘孜州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04-03 16:04:52
来源:
州商务局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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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商合财〔2023〕4号

为全面抓好《甘孜州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全州2023年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结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方向

支持招大引强,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消费回暖升级,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新兴消费业态;加强市场拓展,优化服务,着力稳定外贸外资。

二、支持内容

(一)招商引资方面

1.对招商引资新迁入总部在州"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大集团大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 一是总部注册在甘孜州内;二是承诺5年内不迁出甘孜州;三是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每年度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每年度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财富》杂志每年度发布的"世界500强榜单"大集团大企业作为评定依据。其中,"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中国企业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企业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

申报流程:一是由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各县(市)统一申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收集工作,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州商务合作局。二是州商务合作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三是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

2. 对引进符合我州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农牧类或中藏医药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 5000万元的文旅类或商贸物流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其在州企业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 在州内登记注册,并投资内容符合涉及的对应产业类别,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发改、统计部门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申报流程: 一是由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各县(市)统一申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收集工作,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州商务合作局。二是州商务合作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三是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

(二)服务业发展方面

3. 延续《甘孜州关于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

则》,按照州县财进行补贴,各县(市)配套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持续支持各县(市)实施发放消费券、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开展促销活动、优化消费环境等。对参加省内展会企业给予不高于2000元、省外展会不高于3000元的定额补助.(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农牧农村局、各县(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一是对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发放消费券、汽车消费、家电家装消费、开展城乡消费促进等活动的县(市)州财政按照县(市)实际补助资金的20%给予补贴,二是由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省内展会给予每户参展企业不高于2000元、省外展会每户参展企业不高于 3000元的定额补助。

申报流程:一是由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各县(市)统一申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收集工作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州商务合作局。州商务合作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二是展会补贴由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后汇总报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

4.按各县(市)每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每季度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速情况,分别对每月、每季度排名前三的县(市)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补资金,由各县(市)统筹用于促进消费、支持服务业发展。(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统计局按照按职贵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 一是州商务合作局每月以州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对各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的县(市)给予奖补。二是州商务合作局每季度以州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对各县(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的县(市)给予奖补。

申报流程:州商务合作局依据州统计局公布数据,对各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进行排名并提交州财政局,由州财政局兑现奖补。

5.支持培育消费新业态,建设一批"圣洁甘孜"有机产品营销专店和电商新业态基地,培育一批本土榜样带货主播,对验收合格的营销专店和电商基地按数量分别补贴20万元/个、30万元/个。(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 一是在州内注册的企业,在州内外建设且取得洁甘孜"区域公共品牌统一标识的甘孜州产品营销专店(且有独立固定经营场所),经甘孜州商务合作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承办企业给予20万元/个资金奖补。具体要求为:营销专店面积不低于100平米,销售甘孜州农特产品不少于10个系列50个品种,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含)。二是在州内建成(注册在甘孜州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固定经营场所),并实现揭牌运营的电商直播基地,经甘孜州商务合作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承办企业30万元/个的资金奖补。具体要求为:场地总面积不少于400m2,其中入驻企业不少于3户,供入单个驻企业使用办公区域应不少于30m2。配备不少于5间10m2以上的标准直播间、50 m2以上的产品展示区、20m2以上的摄影室区域、60m2以上专业培训室。基地在本年内主播带货商品交易额达到500万元(含),主播直播场次不低于100场次。

申报流程:一是由州商务合作局会同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对承办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二是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

(三)外贸外资方面

6.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韩国、伊朗、澳门等境内外"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培育3家以上企业进入省第二批"千户企业"名单,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支持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绿色低碳企业开展国际物流、研发、"碳足迹"国际认证、海外商标注册、在海外设立海外仓、营销网点等。(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财政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一是对参加"川行天下"市场拓展活动的企业,按照《关于"川行天下"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若干措施》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境外展会展位费用按线下展70%(不超过4.5万元)、线上展50%(不超过2万元)、代参展70%(不超过3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线下展人员经费按美洲、非洲,欧洲、大洋洲,亚洲,港澳台4个类别分别给予每人1.8万元、1.4万元、0.8万元、0.45万元补贴,且每家参展企业不超过 2 人。境内国际性展会展位费用按线下展70%(不超过1万元)、线上展50%(不超过1个展位)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线下展人员经费按促进消费回暖升级(十一)条执行,省内展会给予每户参展企业不高于2000元、省外展会每户参展企业不高于 3000 元的定额补助。二是落实支持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绿色低碳企业开展国际物流、研发、"碳足迹"国际认证、海外商标注册、在海外设立海外仓、营销网点等政策,对当年有出口实绩且已完成上述任一业务的企业,以当年外经贸资金总量为基,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申报流程:由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各县(市)统一申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收集工作,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州商务合作局。州商务合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在当年中央、省级外经贸资金中列支。参加境内线下展人员经费申报流程按促进消费回暖升级(十一)条执行

7.对出口企业给予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支持企业办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中小微企业采用外汇衍生品汇率避险,推动"两免一奖"汇率避险支持政策提质增效,鼓励金机构减免中小微企业保证金和担保费。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 5个工作日以内。(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一是按《甘孜州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政府统保平台协议》执行,对上年出口实绩企业给予100%保费补贴。二是按"两免一奖"汇率避险相关政策组织当年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或融资担保公司申报补贴

申报流程:一是由中信保四川分公司提供请款函及投保企业明细清单、保费发票复印件、参保申请书等资料,州商务合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兑现资金。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甘孜州中心支局依据银行汇率避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数据及融资担保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甘孜州外贸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明细表》、《甘孜州外贸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明细表》《甘孜州外贸企业跨境融资明细表》《甘孜州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费统计表》等"两免一奖"申报表,州商务合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在当年中央、省级外经贸资金中列支。

8.支持各县(市)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工作,综合各县(市)进出口增速、进出口增量等因素,每季度对排名前三的县(市)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补资金。(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财政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州商务合作局每季度以海关反馈数据为准,对进出口增速、增量指标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测算形成总分值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的县(市)给予奖补。

申报流程: 州商务合作局依据海关反馈数据,对各县(市)进出口情况进行排名并提交州财政局,州财政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

9、积极稳定外资存量、做大增量,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新设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超过100万元的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州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州商务合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申报条件:根据《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2022年)》规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对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外商投资新设或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可按其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5%的比例申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流程: 一是由州商务合作局组织各县(市)统一申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州财政局。二是州财政局复核后按流程兑现奖补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市)商务部门和各业务科室要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帮助市场主体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提振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全力以赴抓发展。

(二)强化保障落实。各县(市)商务部门和各业务科室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对接,及时做好各项奖补政策的申报、兑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强化培育指导。各县(市)商务部门和各业务科室要利用好政策的导向性,加强对成长型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指导,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