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0﹞55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展现全州商务系统在抗击疫情中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现拟推荐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如有不同意见或有不良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州纪委派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州纪委派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6-2831172。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