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申报资料评审的公平性、专业性和高效性,现就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诚信消费街创建”的要求,为推进“两区三地”建设、提升消费及旅游服务品质,我局将开展“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评选。现选聘第三方机构参与评审,保障申报资料真实、完整、符合政策。
二、项目名称
“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申报资料评审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
1. 依据《“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县(市)初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复核;
2. 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街(店)的诚信经营、消费环境、服务质量、品牌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与专业评估;
3. 形成客观、公正的评审报告,明确各申报主体的评审结果建议;
4. 配合聘请单位完成评审结果公示前的复核、答疑等相关工作。
5.负责在州内外媒体专题推荐、宣传评选工作(制作视频资料);负责奖牌制作等。
四、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消费环境评估、商业品牌咨询、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领域的服务经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信用信息;
3. 拥有专业的评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市场监管等相关专业背景,且熟悉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相关政策法规;
4. 具备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评审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5. 能够按照聘请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完整的评审成果。
五、报名材料
1. 机构基本情况说明;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及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针对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方案(含评审流程、人员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5. 报价函;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址:康定市炉城镇下桥工商大厦6楼619。收件人:马女士,联系电话:18783696642,报名资料请注明“‘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评审报名材料”。
七、遴选流程
1. 聘请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机构;
2. 组织评审小组,从机构资质、服务经验、工作方案、报价合理性等方面对候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3.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机构,并在州商务合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八、其他事项
1. 报名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 聘请单位不向报名机构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机构因参与报名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聘请单位所有。
特此公告。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8月21日
“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挖掘释放内需潜能,开展诚信消费街创建的要求,为加快推动“两区三地”建设,提升消费服务品质,特别是旅游服务质量,助力高质量发展,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将创建评选一批“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结合我州消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强化引领,积极引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开展“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工作,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推动消费升级,强化政府引领作用,推动经营者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普遍响应,顺应民意,惠及民生,把社会多元力量汇集于诚信建设,营造体现甘孜作为、甘孜质量、甘孜本真的诚信消费环境,为推动甘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消费创建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支持、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企业主体:强化企业在诚信经营中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3.社会共治:建立健全政府、企业、消费者、行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4.动态管理:对诚信消费街店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予以摘牌,确保街店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文 明 州商务合作局局长
副 组 长:王华东 州商务合作局副局长
成 员 袁 亮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 权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扎西泽仁 州农牧农村局农质科科长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合作局,负责参选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牧农村局依据部门职能,配合州商务合作局开展评审工作。
四、目标任务
按照“自创自管、动态调整、激励约束”的原则,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的创建、评选、宣传、考核等系列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形成“比、学、帮、赶、超”的良好氛围。2025年计划评选30家“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通过创建活动牵引,实现四个方面的全面提升,一是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经营者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二是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健全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服务业服务水平和标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三是消费诚信水平有效提升。发挥投诉举报、行业监管、教育引导的优势,推进消费诚信和维权体系建设,及时受理并处理反馈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强化消费诚信监督严的氛围、实的措施、好的示范。四是消费纠纷处理能力提升。经营者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经营行为自律规范,消费维权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纠纷处理率、成功率、消费者满意率显著提高。
五、创建时间
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六、创建范围标准
(一)“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市场经济发展情况牵头开展调研考察,优先选取流通领域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封闭式半封闭式区域开展创建工作,如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日用品综合商场、行业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认知度、商业交易繁荣度和日常人流量等因素。按照经营主体自愿参加、共同营造的原则,选取达到消费安全、消费质量、消费价格、消费服务、消费维权更放心等相应要求的街区(商圈)。
创建标准:1.街区规划合理。街区布局科学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整洁美观,具有一定的商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2. 经营主体诚信。街区内所有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等制度,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3.消费环境优化。街区内消费设施完备,购物环境舒适,标识标牌清晰,无障碍设施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4.投诉处理便捷。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在街区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理流程,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消费投诉处理率、消费者满意度均达到100%。5.诚信氛围浓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在街区内显著位置设置诚信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诚信经营氛围。
(二)“圣洁甘孜”诚信消费店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辖区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考察,优先选取在本县(市)注册、处于行业领先、具有带动的以下三大类业态经营管理主体:1.住宿类:酒店、宾馆、客栈、民宿等。2.餐饮类:藏(彝)餐厅、中餐厅、西餐厅、火锅店、咖啡厅、小吃店等。3.购物类:综合超市及工艺品、土特产、民族服饰、金银饰品专营店等。如有其他类别优秀经营主体也可申报。
创建标准:1.主体资格合法。经营主体在州内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亮照亮证经营。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2.经营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文明经营,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符合质量要求,无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服务。3.售后服务完善。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退换货要求。售后服务记录完整,消费者满意度达到100%。4.内部管理健全。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商品管理制度等,加强员工诚信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5.信用记录良好:近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在纳税、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表现良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6.体现地方特色。店面、产品、服务具有一定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注重彰显文化特色。
七、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
1.制定印发《“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标准、步骤和要求。
2.组织召开全州诚信消费街店创建工作协调会,部署创建工作。
3.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诚信消费街店创建的意义、标准和内容,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
1.创建评选主体征集(2025年7月1日-7月15日):各县(市)要积极筹备和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推进,及时将活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州商务合作局。为确保公平公正,此次活动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初审初评阶段(2025年7月16日-8月31日):凡符合参选条件的经营主体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委,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委收集汇总后,组织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农村局等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初审初评,根据《“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指标体系表》对符合条件的参选经营主体出具推荐意见统一报州商务合作局。
3.专家评审阶段(2025年9月1日—9月15日) :由州商务合作局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初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复核,最终确定得分在60分以上且排名前30名的街(店)。
4.评选结果公布宣传阶段(2025年9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经评审审定后公布评选名单,并在州内外媒体上进行专题推荐、宣传。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1.建立健全诚信消费街(店)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街(店)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2.加强对诚信消费街(店)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引导街(店)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引领作用。
3.及时总结推广诚信消费街(店)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州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四)评选提供材料相关事宜
1.街(店)的证照:加盖经营管理主体鲜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复印件。
2.照片:推荐照片(至少3张以上,尺寸不小于800x600像素,包含:街(店)面品牌logo、街(店)面连同招牌、名称等一起的照片、街(店)面内照片、主营产品照片、曾经获得的奖牌照片等),要求图片清晰、色彩色调明亮、构图大气上档次、重点突出自身经营特色。
3.参选街(店)的简介:围绕发展历史、特色、愿景做简介,文字生动富有感染力,精炼简洁,严重杜绝网络抄袭及空口白话(要求,字数在500字以内)。
4.所在地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农村局、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需附《“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指标体系表》得分情况)。
5.《“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创建指标体系表》佐证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纸质部分装订成册后一式2份报送州商务合作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康定市炉城镇下桥工商大厦6楼619),电子档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XX县XX诚信消费街(店)评选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504405465@qq.com,联系人:候丹丹,联系电话:13688385136活动均以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参加评选,不收取参评单位任何费用。
八、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店)”称号奖项。对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街(店),授予“甘孜州诚信消费街(店)”牌匾。纳入全州旅游宣传重点推荐名单,大力宣传推广。
“圣洁甘孜”诚信消费店创建指标体系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说明 | 考核方法 | 得分 |
1 | 基础环境 (8分) | 1.经营场所整体环境整洁卫生,定人定时进行保洁。 | 2 | 不整洁不得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2.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明亮、无污物。 | 2 | 不整洁不得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3.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能为消费者带来舒心的体验。 | 2 | 视现场情况打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4.店内外广告张贴、标识标志设置规范。 | 2 | 未张贴不得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2 | 文化环境 (8分) | 1. 有无违法行为和质量卫生安全等不良事件,在消费者中有良好的口碑,在业界具有较高美誉度、影响力和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 5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参评单位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2.是否根据经营特色提供符合经营主题或体现民族风格、地域特色等经营环境,注重彰显文化特色。 | 3 | 视经营类别打分 | 看资料 | |||
3 | 诚信环境 (28分) | 1.在州内登记注册,具有完备的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实际经营项目与证照内容相符。 | 4 | 无证照不得分 | 看资料 | |
2.是否有独立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或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经营时间至少1年以上。 | 4 | 视经营类别打分 | 看资料 | |||
3.经营者应围绕安全、交易、质量、价格、服务、售后等方面做出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制作承诺书。 | 4 | 未承诺不得分 | 看资料 | |||
4.经营者是否有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良经营行为。 | 4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5.经营者是否有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促销和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 | 4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6.所有产品是否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不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销售产品是否能追踪追溯 | 4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7.是否建立和执行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机制。 | 4 | 未建立不得分 | 看资料 | |||
4 | 消费维权 (24分) | 1.店内醒目位置是否有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商家投诉电话等维权信息标识。 | 6 | 未张贴不得分 | 现场查看 | |
2.是否配有消费维权服务人员,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 | 6 | 未配备不得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3.是否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消费环节首问责任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实现解决消费纠纷不出店门。 | 6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4.是否留存真实、完整、规范的投诉处理记录。 | 6 | 未留存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5 | 服务提供(12分) | 1.接待顾客时,是否规范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 | 4 | 不规范不得分 | 走访、现场查看 | |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质价相符。 | 4 | 不符合不得分 | 现场查看 | |||
3.是否提供售后服务,严格执行产品“三包”及相关规定。 | 4 | 未提供不得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6 | 安全保障(12分) | 1.是否有消防、防盗、安全监控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 | 4 | 视现场情况缺少一项扣0.5分 | 现场查看 | |
2.安全标识设置是否清晰、醒目;紧急出口标志是否明显、畅通无阻;显著位置是否有人身财产安全、支付安全的警示标志。 | 4 | 发现一项扣1分 | 现场查看 | |||
3.经营者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销售的食品、仓储的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 4 | 发现一项扣0.5分 | 看资料、现场查看 | |||
7 | 其他 (8分) | 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创建评选活动,是否有曾获得奖牌资料。 | 8 | 无资料不得分 | 看资料 | |
“圣洁甘孜”诚信消费街创建指标体系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说明 | 考核方法 | 得分 |
1 | 诚信环境 (36分) | 1.街区是否建立诚信消费环境创建组织,负责消费维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 3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2.街区是否建立消防、卫生、安保等制度和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 3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3.街区是否建立诚信自律制度,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主动向社会公示。 | 3 | 视现场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打分 |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4.街区是否建立诚信自律制度,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主动向社会公示。 | 3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5.街区入驻经营者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亮证亮照经营,是否存在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变质产品的行为。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6.街区入驻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假冒伪劣、变质、失效、超期和“三无”产品。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7.街区入驻经营者是否有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良经营行为。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参评单位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8.街区入驻经营者是否有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促销和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参评单位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9.街区入驻经营者销售所有产品是否明码标价、货价相符、无价格欺诈行为,不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10.街区入驻经营者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发票。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11.街区入驻经营者有无违法行为和质量卫生安全等不良事件。 | 3 | 有违规行为不得分 | 参评单位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考核 | |||
12.街区管理组织是否做好街区内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街区内部管理规定的,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 | 3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2 | 消费维权 (20分) | 1.是否在街区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电话”、“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等投诉渠道信息。 | 5 | 未建立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2.街区管理组织是否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制定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流程。 | 5 | 未建立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3.街区管理组织是否是否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发生消费争议时,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 | 5 | 未建立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4.街区管理组织是否是否留存真实、完整、规范的投诉处理记录。 | 5 | 无资料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3 | 基础环境 (12分) | 1.街区环境整洁,无异味,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 | 4 | 视现场情况打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2.经营场所内各种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卫生整洁,并设置规范、醒目的指示标志。 | 4 | 视现场情况打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3.街区及经营者的广告张贴规范,广告灯牌规范且无安全隐患。 | 4 | 视现场情况打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4 | 文化环境 (5分) | 1.是否在街区显著位置或公共广场设置工作宣传栏,打造富有特色的街区形象。 | 5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 |
5 | 安全保障 (12分) | 1.街区内消防、防盗、安全监控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 | 4 | 未设置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2.街区是否设有主通道,安全标识设置是否清晰、醒目。 | 4 | 不达标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3.街区是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经营者建立信息档案。 | 4 | 未建立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6 | 宣传教育 (12分) | 1.街区是否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悬挂标语等方式开展诚信消费政策宣传。 | 4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2.街区是否定期公布市场管理制度,公示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事项、违规经营者名单。 | 4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3.街区醒目位置是否设置公示牌(栏)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消费投诉量、处理办结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 4 | 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7 | 其他 (3分) | 是否组织参加各类创建评选活动,是否有曾获得奖牌资料。 | 3 | 无资料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