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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规范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18 16:30:00
来源:
州商务合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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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申报流程,全面落实2025年国补“立减”新模式,现就国省政策、州内创新政策补贴操作及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补贴叠加规则及发票要求

(一)叠加规则。享受州级补贴与国省补贴叠加政策的企业,需按“先州补、后国补”顺序分步实施,即先以企业让利优惠后的商品销售价格扣除州补金额,得“州补后价格”,再以“州补后价格”为基数扣减国省补贴金额,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即两项补贴扣除后的实际支付金额)。最终支付凭证为两项补贴扣除后的成交价,作为资金核销依据。如:某商品企业让利后销售价格为1000元,第一步扣除州补10%100元,再扣除国补20%180元,消费者实际支付720元,企业需以该金额作为凭证进行补贴核销。

(二)发票开具要求。国补发票须按商品扣除州补后的金额开具发票。除常规销售方信息外,需在发票备注栏逐项注明消费者姓名、商品名称、型号等详细信息。州补发票需提供产品国补发票,同时需由企业统一向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具当月申请州补资金的发票。企业需自行建立销售台账,分别注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消费者姓名、消费者身份证、消费者联系电话、商品企业让利后销售价格、州补享受金额、国补享受金额及最终成交价格等信息。

二、3C数码产品补贴不再扩围

根据《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问题解答》,明确要求数码产品补贴不得扩围、提标,各市(州)不得通过消费券等方式提高补贴比例。为严格落实上级规定,自410日起3C数码产品不再参与州内创新政策,停止实施州内补贴政策。

三、家装“焕新”活动补贴不再叠加

基于“云闪付”平台的实际操作规范,2025年四川省家装“焕新”活动与州内创新政策家装消费券活动的流程规则存在差异,无法同步叠加操作。因此,州内创新政策“300万元家装消费券”不得与国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政策叠加享受。

请各县(市)加强指导并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参与活动商户, 重点核对补贴计算逻辑及发票开具要素,避免因流程失误导致补贴无法核销。

如有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请咨询联系州商务局市运科(电话:18783696642)。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4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