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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甘孜州财政局 关于印发《甘孜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相关补贴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
2024-06-27 16:52:09
来源: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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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落实《甘孜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州商务合作局会同州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甘孜州关于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操作细则》《甘孜州关于国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甘孜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政策补贴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1.甘孜州关于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操作细则

2.甘孜州关于国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3.甘孜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政策补贴操作细则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甘孜州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州商务合作局联系人:月丽娜,电话:18990479277;

杨 觅,电话:13551981323。

州 财 政 局 联系人:廖 立,电话:13778398500。





附件1

甘孜州关于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操作细则


根据国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规定,特制定甘孜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一、补贴范围标准

(一)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

(二)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补贴10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

(三)特殊情况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新车,若提交补贴申请时所购车型已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但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当日该车型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仍可享受10000元补贴。

二、政策执行时间

个人消费者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但有关《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并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提交。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三、补贴申报途径

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采用线上办理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最简单),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如下图),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

四、补贴申报资料

申请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等中国境内银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共6件资料,以上资料信息为购车消费者本人(同一人)的资料信息。

五、补贴申报流程

(一)录入信息。申请人在相应平台点击申请补贴后,依次登录验证、填写申请人信息、报废汽车信息、购置新车信息并上传对应证件照片(扫描件、复印件清晰亦可)。

(二)提交申请。完成以上填报后,申请人需对补贴信息进行再次检查,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完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操作。

(三)查询状态。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进度查询入口查询已填写的补贴申请信息、受理审核状态,如有退回的请按退回提示进行信息补正。

六、部门受理审核

(一)受理时间

甘孜州商务合作局对购车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二)审核流程

1. 系统自行审核。进行信息审核环节后,系统会根据申请材料,按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分别推送至相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

2. 州商务合作局审核。申报资料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四个分项信息”的办理地都在甘孜州的,由州商务合作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完整性、材料清晰度等进行全面审核;需要州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州商务合作局负责协调审核。如资料信息不齐全、不清楚、不规范的,退回申请人进行补正。对“四个分项信息”有的不在甘孜州办理的,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到办理地审核,在办理地审核后再推送到州商务合作局审核。

3. 完成信息终审。各项信息全部审核完成通过后,会在相关平台显示“审核通过”;若审核不通过,系统会将理由及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七、补贴发放时限

信息终审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信息表》,由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汇总审核情况后,州财政局将国家、省级、州级需承担的补贴资金下达到相关县(市)财政局,由各县(市)财政按比例配齐资金后按季拨付到申请人预留银行卡账户。

八、补贴资金管理

落实财政逐级分担以旧换新定额补贴资金,由中、省、州、县(市)财政按照70%:12%:7.2%:10.8%比例共担。

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按时落实全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附件2

甘孜州关于国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根据省级家电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规定,特制定甘孜州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一、补贴范围标准

(一)个人消费者在我州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将旧家电交售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购买新家电与交售旧家电的消费者必须一致。

(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三)旧家电是指已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等五类电器;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等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电视机需符合3级及以上)。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应相符。

二、政策执行时间

凡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将旧家电交售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完成发票开具和资料申报工作的消费者,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三、补贴申报途径

交旧买新需为同一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采用线上办理方式,通过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对新家电销售、旧家电回收、消费者补贴申领、补贴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消费者可直接在该平台进行一站式申报。






消费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入口

四、补贴申报资料

申请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电话号码、本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等中国境内银行)、新家电购买发票、家庭住址、交售旧家电凭证、旧家电照片等共7件资料,以上资料信息为购买家电消费者本人(同一人)的资料信息。

五、补贴申报流程

(一)录入信息。1.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按扣除优惠后的售价开具发票,然后消费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消费者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号),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价格、购买发票、安装地址等。2.消费者向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后,回收企业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旧家电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品牌、型号、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姓名、住址、旧家电照片等。其中:电视机须含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空调、冰箱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洗衣机须含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热水器须含机壳、内胆等主要部件。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申请成功。

(二)资料审核。消费者、回收企业均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后,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系统会看到申报信息,先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州商务合作局终审。

(三)查询状态。消费者可通过查看信息入口查询已填写的补贴申请信息、受理审核状态,如有退回的请按退回提示进行信息补正。

六、部门受理审核

(一)受理时间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家电消费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二)审核流程

1. 各县(市)审核。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消费者申报补贴材料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完善有关资料信息,并及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信息推送至州商务合作局。

2. 州商务局审核。汇总审核各县(市)上报的补贴资料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贴建议,并将审核结果推送至州财政局审核确认。对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3. 完成信息终审。各项信息全部审核完成通过后,会在相关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1个月。

七、补贴发放时限

信息终审通过后,由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汇总审核情况,州财政局将省级、州级承担补贴资金下达到相关县(市)财政局,由相关县(市)财政局按承担比例配齐资金后按季拨付到申请人预留银行卡账户。

八、补贴资金管理

落实财政逐级分担,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省、州、县(市)财政按40%:24%:36%比例共担。

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按时落实全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附件3

甘孜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政策补贴操作细则


根据甘孜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相关补贴政策规定,特制定甘孜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政策补贴操作细则。

一、促销活动补贴

(一)汽车专场促销活动

1.范围标准。重点支持康定、甘孜等地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对促销活动期间购买乘用车10万元(含)以下、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6000元、8000元、10000元;二手车置换新车给予相同补助。同一车辆仅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汽车促销补贴政策的消费者可叠加享受国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2.执行时间。康定市汽车专场活动时间为5月15日至8月15日;甘孜县汽车专场活动时间为6月27日-8月15日;补贴期限是否延长视活动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3.补贴方式。销售企业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让利消费者,待活动结束后向州、县商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贴资金。

4.申报资料。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销售发票(注明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销售合同、企业收款凭证、补贴申请材料、补贴明细表等。

5.审核流程及资金管理。州商务合作局会同相关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销售企业申报补贴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同意后由州商务合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促销活动补贴资金由州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家电及电子产品、家装厨卫促销活动

1.范围标准。一是对在各县(市)指定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取暖电器、电脑、手机、平板、音响等家电及电子产品的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享受补贴不超过2款产品。二是对在各县(市)指定销售企业购买烟机、灶具、蒸烤机、洗碗机、智能门锁、热水器、智能马桶、淋浴花洒等智能家居、家装厨卫、家庭安防产品的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享受补贴不超过2款产品。已享受以上促销补贴政策的消费者如符合国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条件的可叠加享受,但不能叠加享受《甘孜州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16条政策措施》(甘办发【2024】20号)相关政策。

2.执行时间。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补贴方式。销售企业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让利消费者,每月向州、县商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贴资金。

4.申报资料。企业提供销售清单、发票、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收款凭证等佐证资料;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提供与销售企业(个体)签订的承办活动协议、比选资料,资金申报文件(包括:补贴明细表、绩效评价报告及企业申报资料等)。

5.审核流程及资金管理。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州商务合作局;州商务合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补贴意见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终审后将州级承担的补贴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局,由各县(市)财政局按比例配齐资金后按月拨付到申请企业账户。促销活动补贴资金由州、县(市)财政按照20%:80%比例共担。

二、建设4S店奖补

(一)范围标准。对引进建设的汽车销售4S店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30万元。

(二)执行时间。2024年12月31日内建设完成。

(三)申报资料。企业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4S店经营许可材料、项目验收证明、实体店面照片、月度营收流水等佐证材料;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提供资金申报文件。

(四)申报流程及资金管理。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州商务合作局;州商务合作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奖补意见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终审后将奖补资金下拨各县(市)财政局。奖补资金由州级财政全额承担。

三、家装改造专项消费券

(一)范围标准。对在各县(市)指定家装企业(个体)实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的消费者发放400万元现场满减专项消费券。分六个档次:满5000元减500元;满10000元减1000元;满20000元减2000元;满30000元减3000元;满40000元减4000元;满50000元减5000元。每户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六选一)。

(二)执行时间及方式。活动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由云闪付平台将消费券二维码反馈至指定活动商户,商户根据活动条件确定消费者是否符合领取,并协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扫码领券。消费券核销时间为领取券后2天内。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参与家装改造的商户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择优选择家装材料销售及家装服务一体化企业或个体,每个县(市)确定商户不少于1家。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收集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并于6月28日前报州商务合作局和财政局备案。

参与商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甘孜州依法登记注册,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2.具备完善的家装、售后服务体系;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开展pos机受理云闪付业务,并且云闪付能够支付5万及以上。

(四)申报资料。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合同、发票、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收款凭证、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佐证资料;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提供与家装企业(个体)签订的承办活动协议、不定期实地调查走访佐证资料、资金申报文件。

(五)审核流程及资金管理。云闪付平台公司汇总消费券核销明细表报州商务合作局;州商务合作局将核销情况表反馈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资金材料及消费券核销明细表进行审核后报州商务合作局;州商务合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资金意见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终审后将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局,由各县(市)财政局按月拨付到申请企业账户。消费券补贴资金由州级财政全额承担。

综上,如存在消费者个人或企业套取补贴行为,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同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