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商合函〔2023〕2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切实发挥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州委州政府“商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的总体要求,州商务合作局牵头负责“中心”的企业入驻退出管理工作,并制定《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入驻退出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协助指导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中心”,共同探索“总部+基地”等新型产业互动模式,积极推动甘孜州与其他地区的多形式、多元化、多领域合作联动发展,为促进甘孜州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入驻退出管理办法(试行)》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入驻退出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营管理,打造甘孜州企业“飞地”办公楼,切实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州委州政府“商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依托天府总部商务区,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设备及协同招商、精准服务、开放合作、宣传推介、政务商务等服务功能,支持在甘孜州内注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入驻:
一是2023年以来与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类项目,由州县发改、文化旅游、农牧农村等部门认定的,注册资本金分别达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以上,且年度实际投资额分别达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企业;
二是历年来招商引资已落地企业,围绕打造“文旅之州”“能源之州”“有机之州”,由州县发改、文化旅游、农牧农村等部门认定的,2023年后分别新增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类项目年投资总额分别达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且建设期年纳税额分别达20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是州内注册登记、项目发展前景好、纳税贡献前景好、能带动创新就业的创业团队。
第三条 入驻申报流程为:
一是满足入驻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入驻申请;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转报县级人民政府;
三是县级人民政府复核后出具同意推荐的意见;
四是经州商务合作局初审合格、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
第四条 入驻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包括:
一是《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入驻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是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是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入驻条件的佐证资料。
第五条 州商务合作局全面加强对入驻企业的日常管理,具体事宜按《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入驻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第六条 州商务合作局对入驻企业进行动态调整管理,有以下情形的入驻企业应退出“中心”:
一是申请入驻期满的;
二是依据自身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入驻企业申请入驻期未满但主动申请提前退出的;
三是入驻企业出现“驻而不用、占而不管”情况的;
四是州商务合作局依据“中心”功能定位认定需退出的。
第七条 入驻企业退出“中心”,需提前60天向州商务合作局提出书面申报,并提交《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退出申请表》(见附件三),经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及州商务合作局审批同意后,方可退出。其中入驻企业出现“驻而不用、占而不管”情况的,由州商务合作局通知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并限期清退该企业。
第八条 每家入驻企业所使用办公位置及面积,由州商务合作局依据企业投资情况和纳税贡献核定,原则上1家企业不超过300平方米。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入驻“中心”企业的管理,由州商务合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1
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入驻申请表
申请入驻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 ||
注册住址 | 联系电话 | ||
主营业务 | 产业类型 |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情况 | ||
2023年以来新增投资额(万元) | 2023年纳税额(万元) | ||
申请入驻人数(人) | 申请使用办公面积(平方米) | ||
申请使用期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申请入驻理由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时间 | |||
所在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
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意见 | |||
州商务合作局意见 |
附件2
甘孜州区域协同发展成都中心企业退出申请表
申请退出企业名称 | 提交申请 时间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 ||
注册住址 | 联系电话 | ||
主营业务 | 近一年产值 情况 | ||
退出原因 | 入驻期满 £ | ||
提前申请退出 £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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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原因: | |||
拟退出办公场地面积(平方米) | 拟退出时间 | ||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
所在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
所在县(市)人民政府 意见 | |||
州商务合 作局意见 |